国内一地升为高风险!吉林市这几个地区发布公告

2020-12-03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科学划分、精准管控等工作要求和满洲里市疫情形势,经满洲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0年12月2日0时起,将满洲里市东山街道办事处划定为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并实施相应管控措施。满洲里市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龙潭区关于加强呼伦贝尔满洲里市、

青岛胶州市及深圳市罗湖区、

龙岗区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公告

(第38号)


2020年12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报告:截至2020年12月1日7时,现有本土确诊病例18例,疑似病例2例、无症状感染者2例;青岛市卫生健康委报告: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深圳市卫健委官方网站报告:新增1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要求,切实巩固全区疫情防控成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11月5日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满洲里市来(返)龙人员、11月23日以来青岛胶州市来(返)龙人员及11月28日以来深圳市罗湖区、龙岗区来(返)龙人员,应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并配合社区(村屯)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12月1日17时起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满洲里市来(返)龙人员严格集中隔离14天,按集中隔离场所要求进行核酸检测(11月5日至12月1日17时该市来龙返龙人员按第37号公告执行隔离管控措施);11月23日以来青岛胶州市来(返)龙人员及11月28日以来深圳市罗湖区、龙岗区来(返)龙人员严格居家隔离14天,并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或“通行码”绿码,不能提供的人员要按疾控中心安排进行核酸检测,所有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满洲里市、青岛胶州市及深圳市罗湖区、龙岗区来(返)龙人员均要接受14天健康随访。若当地连续14天无续发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发生,排查管控措施自动撤销。

三、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屯)要继续加强网格化日常管控,做好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满洲里市、青岛胶州市及深圳市罗湖区、龙岗区来(返)龙人员追溯排查,继续做好对中高风险地区、其他重点地区以及境外来(返)龙人员的排查管控工作。

四、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要主动开展排查,及时掌握本单位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曾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满洲里市、青岛胶州市及深圳市罗湖区、龙岗区情况,并向所在地的社区(村屯)报告;各宾馆、酒店等住宿场所要主动排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满洲里市、青岛胶州市及深圳市罗湖区、龙岗区来(返)龙人员,并进行报告;各发热门诊、医疗机构、诊所、药店、社区(村屯)等充分发挥“哨点”作用。

五、近期如非必须不要前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满洲里市、青岛胶州市及深圳市罗湖区、龙岗区,如必须前往,应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备,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满洲里市、青岛胶州市及深圳市罗湖区、龙岗区返龙前主动联系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返龙后按照我区的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六、广大市民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会,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醒广大市民,秋冬季节为呼吸道传染病频发多发的季节,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可疑症状要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或劝导就医。就诊时主动报告流行病学史和接触史。市民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中要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全体居民要遵守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决定、通知、公告,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指南,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了解相关信息请关注“精彩龙潭”微信公众号。不履行报告义务、违反防疫规定等违法行为,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63644178   

 

龙潭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日


关于加强青岛胶州市、

深圳市罗湖区、龙岗区
返(来)蛟人员排查的公告


2020年12月1日,青岛市卫生健康委报告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该感染者在青岛锦宜水产有限公司从事搬运及消杀工作,11月30日晚,胶州市对进口冷链产品“应检尽检”人员进行定期核酸检测时,发现其核酸检测结果阳性。同日,深圳市卫健委官方网站报告1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该病例于11月30日上午10时,从香港入境深圳文锦渡口岸时接受例行核酸采样,当晚初筛结果为阳性。12月1日凌晨1时,深圳市疾控中心完成复核,结果亦为阳性,随即被转至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后备院区进行隔离治疗,经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为严防疫情输入,巩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成果,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立即按照《蛟河市常态化疫情防控触发机制具体实施办法》(蛟市防办发〔2020〕205号)文件要求,对11月23日以来自青岛胶州市返(来)蛟人员,11月28日以来自深圳市罗湖区、龙岗区返(来)蛟人员进行排查。以上人员须立即主动向所属社区、村(屯)报告登记,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二、近期如非必要不要去青岛胶州市、深圳市罗湖区、龙岗区,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前往的要及时向所属社区、村(屯)、单位报备。返程前主动向居住地所属社区、村(屯)、单位报告抵达日期,并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三、对青岛胶州市、深圳市罗湖区、龙岗区,按照中风险区进行管理,对来自以上地区返(来)蛟人员,进行居家隔离管控,并落实进、中、出3次核酸检测。

四、各乡镇街(区)、各部门单位要继续强化“网格化”日常管控要求,做好对青岛胶州市、深圳市罗湖区、龙岗区返(来)蛟人员管控工作。住宿单位要严格落实住宿人员登记制度,详细询问旅居史,如发现青岛胶州市、深圳市罗湖区、龙岗区返(来)蛟人员要立即报告。

五、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及时向所属社区、村(屯)报告,并拨打“120”,专人专车送至发热门诊就诊,形成“闭环式”管理。

六、引导城乡居民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生活习惯;不聚会、不聚餐、不聚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改变传统饮食习惯,倡导公筷公勺和分餐进食。选择安全放心原料,食物烧熟煮透,不吃生冷食物,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减少疾病传染的可能性。鼓励和倡导采取自驾游、自助游等方式安全出游。

七、鼓励城乡居民互相监督,重点对近期从青岛胶州市、深圳市罗湖区、龙岗区进入或返回我市,未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的;其本人及亲属未主动到所属社区、村(屯)登记并故意隐瞒相关信息的;接纳、容纳疫情重点区域人员居住,故意隐瞒不报的进行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432—67009789。

                        


蛟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日


来源 | 人民日报客户端、精彩龙潭、蛟河发布